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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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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调整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永利yl23455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福山村北侧,于201410月取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关于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穗环管影[2014]51号),主体工程为第三资源热力电厂、生物质综合处理厂(分两期建设)、污水处理厂(分两期建设)、市政污泥处理厂及公用配套工程。目前再生中心内已建成第三资源热力电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4000/日)、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一期工程(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400/日、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600/日、死禽畜卫生处理规模为40/日、粪便处理规模为1000/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高浓度污水处理规模为2250立方米/日、低浓度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立方米/日)。

根据广州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及死禽畜卫生处理需求,结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永利yl23455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启动建设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调整项目,规模分别为:餐厨垃圾处理规模由原环评批复(穗环管影[2014]51号)的餐饮垃圾200/日和厨余垃圾1000/日,调整为餐饮垃圾1200/日;死禽畜卫生处理规模不变,仍为60/日;污水处理规模由原环评批复的750立方米/日,调整为1400立方米/日,并配套建设浓缩液处理系统。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p.gov.cn/)、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epi.com.cn/)下载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前往永利yl23455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本项目厂界外延5公里的外接矩形区域内常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均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现场递交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意见表上请填写有效的个人信息,以便进一步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截日期为准)。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利yl23455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020-31600920  传真:020-85806383  

电子邮箱:fs2q@gzepi.com.cn

联系地址:黄埔区新龙镇福山村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

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银龙路189号中国邮政投递站,邮编511363


永利yl23455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8日


附件1: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综合处理厂二期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调整项目环评报告 (公示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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