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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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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永利yl23455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新联二村,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一期工程(已投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2000/日)厂址的西南侧。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含150吨含水率为40%的市政干化污泥),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炉渣综合利用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网络连接为:

    链接:https://eyun.baidu.com/s/3sni7LTF 提取码:Bzjz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按下述给出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以本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 22Km*22Km矩形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为:http://hp.cseti.com.cn/?p=12

    点击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后,在网页上直接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提交意见;或在网页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空白表格,填写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201994日至2019918日(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反馈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永利yl23455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电话:020-39355035   传真:020-39355019;

    邮编:511458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新联二村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

    七、相关说明事项

    1)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10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永利yl23455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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