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第七区-除险应急工程土工膜(二)采购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612-1740T5660248-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永利yl23455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招标范围及内容:
(1) 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第七区-除险应急工程土工膜(二)采购项目(第二次)。
(2)产品类型、规格及要求:
土工膜类型 |
面积(万m2) |
规格 |
用途 |
光面土工膜 |
60 |
HDPE1.0mm光面聚乙烯土工膜 |
覆盖垃圾堆体 |
注:投标人须根据招标要求进行所投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运输到招标人指定供货交付地点)、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质保期保障等)等,招标货物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3)供货工期:合同签订后开始分三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量(暂定20万平方米)及供货时间需征得现场管理部门同意再开展,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供第一批货,每批次供货间隔2个月,全场货物要求5个月内供货完毕(具体时间以填埋场实际需求为准),土工膜交付前的货物仓储、保管、运输、卸货由供方负责。
(4)供货交付地点: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 ¥810.00 万元 ,投标人超出最高限价报价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注:投标总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所报的投标总价应至少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运输到招标人指定供货交付地点)、燃料费、司机人员工资、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质保期保障等)等的全部费用。投标人需对紧急供货、运输、批量供货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
3. 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采购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须是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如是经销商(代理商)应得到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相关有效授权。如经销商(代理商)与其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同时投标,则经销商(代理商)授权无效;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经销商(代理商)代理投标同一品牌的,则按照报名时间先后取第一个报名的经销商(代理商)为有效投标人,其余经销商(代理商)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已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
③投标人被有关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④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 投标样品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产品清单中1.0mmHDPE膜样品一份,面积为1 平方米,样品上需有生产厂家喷码Logo(商标)(样品不需要密封,归招标人,不退还)。样品须附检测报告(具备CMA资质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投标人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人递交的样品作为招标人的验货依据之一,实际到货材料验收检测标准不低于所提供样品的检测标准。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1 月 5 日至2018年 1 月 11 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
注: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及相关核查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营业执照无法显示经营范围的,则补充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至少显示经营范围)的截屏打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4)所投设备生产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及相关有效授权复印件(原件核查)【适用于经销商(代理商)报名】;
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投标邀请书附件1)。
说明: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报名单位的报名。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价格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注:我公司标书款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不接受现金,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2月 1 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8.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 2月 1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9.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进行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10.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
11. 投标货币:人民币。
12.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2份(光盘或U盘,所有电子文件同时提供可编辑的WORD和/或EXCEL制作版和经签字盖章的扫描版)。
13.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民营经济报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招标人:永利yl23455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双号)C塔6、7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40
监管单位: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双号)C塔6、7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吕小姐、黄先生、陈先生
电话:020-83543314,83548187,83543324
传真:020-83546050
E-MAIL:moshangcao5@163.com
永利yl23455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 1月 4 日
附件1: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