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永利yl23455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甲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612-1740T568024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永利yl23455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国内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招标范围及内容:
序号 |
项目需求 |
采购量(吨) |
送货量(吨/批) |
送货地点 |
1 |
兴丰渗滤液处理厂扩容工程甲醇采购 |
1946 |
30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 |
2 |
兴丰新渗滤液处理厂甲醇采购 |
2162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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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花都渗滤液处理厂甲醇采购 |
1000 |
20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 |
合计(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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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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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在上述采购数量未采购完毕前,招标人有权随时要求中标人供货。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因需求变化或其他自身原因,有权随时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要求招标人支付任何赔偿、补偿。中标人自收到送货通知之日起2天内将货物送达现场并按招标人要求做好卸货工作。每批次送货量:兴丰渗滤液处理厂(二个厂)30吨/批,花都渗滤液处理厂20吨/批,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调整每批送货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招标人地磅实际过磅显示的重量为准)。
(2)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1685.64万元。
注:投标价格的投标总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费用,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所报的投标总价应至少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燃料费、司机人员工资、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质保期保障等)等的全部费用。投标人需对紧急供货、运输、批量供货等相关的风险因素作充分的考虑。
3. 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采购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以上资质的许可范围均须包含甲醇。
(4)投标人若为贸易商须提供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③所购买甲醇生产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以上资质的许可范围均须包含甲醇。
(5)投标人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须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相关资质、承运合同或协议),许可范围须包含甲醇。
(6)投标人须承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邀请书》附件1格式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8)已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显示经营范围的,则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的截屏打印件复印件。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或三证合一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复印件,以上资质的许可范围均须包含甲醇(适用于甲醇生产商报名)。
4)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③所购买硫酸生产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复印件,以上资质的许可范围均须包含甲醇(适用于甲醇贸易商报名)。
5)投标人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复印件(如投标人不具备,须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相关资质、承运合同或协议),许可范围须包含甲醇。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按《投标邀请书》附件1格式提供承诺函)。
7)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投标邀请书》附件2格式)。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1 月 5 日至2018年 1 月 12 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
5.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价格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注:我公司标书款支付方式为pos机刷卡,不接受现金,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 2 月 7 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 2 月 7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8.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地铁五号线小北站B出口)进行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9.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
10. 投标货币:人民币。
1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2份(光盘或U盘,所有电子文件同时提供可编辑的WORD和/或EXCEL制作版和经签字盖章的扫描版)。
12.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民营经济报》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招标人:永利yl23455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双号)C塔6、7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62
监管单位: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双号)C塔6、7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吕工、陈工
电话:020-83543314,83543324
传真:020-83546050
E-MAIL:moshangcao5@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帐 号:3602000109000326441
(注:以上账户仅用于接收投标人缴纳的标书费或服务费)
永利yl23455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附件1: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致:永利yl23455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
若招标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永利yl23455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甲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12-1740T5680248)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