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2017〕52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项目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项目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3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140827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南沙区大岗装备基地(大岗镇新联二村)
四、工程概况: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项目工程项目占地面积60952平方米,日均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配置4台750吨/日的焚烧余热锅炉、2台40MW(4万千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脱酸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干粉喷射+布袋式除尘+SCR”组合工艺。本项目总投资138659万元;工程费用:10589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9260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本招标项目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对所有建构筑物施工及配套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公配系统工程,新建的接入系统工程,所有与一期接口的连接工程,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配套工程等进行监理;以及对全厂工程的设备采购、调试、试运行、考核验收和移交等进行监理。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均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配置4台750吨/日的焚烧余热锅炉、2台40MW(4万千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4.监理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具体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材料供货及安装阶段、施工阶段(包含对重大设备或关键设备(参见国质检质联[2014]60号文)的监造、检验、验收、调试)、交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结算阶段和保修等各阶段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以及配合完成分系统试运和整组启动试运、相关性能试验工作,同时对CEMS烟气在线监测工作及氨逃逸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等。
5.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18.2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4 月 4 日至 2018 年 4 月 12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4 月 8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8 年 4 月 12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1.从发布招标公告第二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从发售第1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到期正在办理延续注册的,该人员注册证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上显示延续注册成功的截图及网站索引打印页为依据。)。
5.投标人自2014年 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投产证明或发电机组移交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或投产证明时间或发电机组移交证明时间为准。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20-85806335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号(双号)C塔7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 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 标 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4月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