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穗发改〔2017〕522号 批准,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
二、招 标 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季工 联 系 电 话:020-8580633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 电 话:020-8140827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三、建设地点:南沙区大岗装备基地(大岗镇新联二村)
四、项目规模: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项目工程项目占地面积60952平方米,日均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配置4台750吨/日的焚烧余热锅炉、2台40MW(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脱酸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干粉喷射+布袋式除尘+SCR”组合工艺。本项目工程总估算投资约为138659.45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服务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七、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服务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 360 万元。
3、服务内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广州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项目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决)算阶段等造价咨询、过程投资控制工作。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1 |
设计阶段 |
1.负责审核并协助完成初步设计概算评审。 2.负责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 3.负责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进行方案比较,提出优化建议。 4.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按时提交编制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并负责与广州市财政局或南沙区财政局的对数工作。 5.负责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6.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 7.负责按招标方要求编制清单计价模式等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
2 |
招标阶段 |
1. 负责按招标方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 2.负责根据项目的标段划分方案,包括各标段工程(所有各类标及各标段)承包内容、界面,按招标方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预算,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招标方参考。办理市造价总站的招标控制价备案。 3.负责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清单。 4.负责对中标人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形成造价咨询报告。 |
3 |
施工阶段 |
1.负责按招标方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并定制专门的合同管理支付系统平台。 2. 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3.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含编制方案及实施计划),初步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包括不限于对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及各服务单位的请款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4. 负责协助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招标方的合法权益。 5.负责建立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管理台账、动态投资台账,负责每个季度提交工程结算价预估分析。 6. 积极配合招标方,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集中会审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预算,确认变更价款。负责每月提交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影响分析,及成本控制报告,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 7.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每月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 |
4 |
结(决)算阶段 |
1. 负责按招标方要求编制结算管理文件,配合招标方开展过程结算。 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 3. 负责工程结算初审工作,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4. 审核其他费用,出具审价报告。 5.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建立结算台账。 |
5 |
其他 |
1.负责组织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 2.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 3.征地拆迁、管线 、绿化迁移及其他标段的造价审核工作。 4.招标方安排的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造价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 5招标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投标方应全程参与询价、审价、结算等相关工作,并出具完整有效的相关报告;对厂家资料进行收集及整理。 6.配合招标方内部或者政府部门对招标方的审计工作。 7.配合招标方编制相关造价审核的制度及流程表格。 |
备注:1、驻场人员要求: 中标单位需承诺保证2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驻场服务累计不少于2.5年,造价员按专业要求分阶段驻现场,驻场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4年,人数不少于6人,土建专业2人、装饰装修专业2人、安装专业2人。 2 、驻场人员工作要求:服从业主管理和工作分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下载)原件,一式两份。
(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代表报名的)原件一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5、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十、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20-85806339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号(双号)C塔7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 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五、《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 标 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5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