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永利yl23455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永利yl23455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18-2019年氢氧化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G201805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永利yl23455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18-2019年氢氧化钠采购项目
三、采购限价(招标控制价):¥300.00 万元。含税包干固定单价招标控制价为¥1500元/吨。投标报价中单价和总价任一项超过相应限价的均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用途 |
送货 |
采购期限 |
氢氧化钠(液碱) |
吨 |
2000 |
烟气脱酸使用 |
按现场需求和招标人指令分批送货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
合计 |
吨 |
2000 |
2、氢氧化钠技术参数需求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氢氧化钠浓度 |
% |
≥30 |
碳酸钠浓度 |
% |
≤0.6 |
氧化亚铁浓度 |
% |
≤0.01 |
氯化钠浓度 |
% |
≤5 |
备注:★号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
供货地址:广州增城市仙村镇碧潭村五叠岭废弃采石场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烟气间。
五、合格投标人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有要求的服务。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3年无违约行为及诉讼纠纷。
3、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许可范围均须包含氢氧化钠(NaOH)。
4、投标人若为贸易商须提供: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所购买氢氧化钠(NaOH)生产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的许可范围均须包含氢氧化钠(NaOH)。
5、投标人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须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相关资质、承运合同或协议),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NaOH)。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分包竞争的投标人: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或者存在隶属关系、管理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
(5)投标人的人员在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7)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的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
(9)投标人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生产等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的许可范围均须包含氢氧化钠(NAOH)(适用于氢氧化钠(NaOH)生产商报名)。
(5)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所购买氢氧化钠(NaOH)生产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质的许可范围均须包含氢氧化钠(NaOH)(适用于氢氧化钠(NaOH)贸易商报名)。
(6)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第 8 类危险货物运输)复印件(如投标人不具备,须提供合作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承运合同或协议);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化钠(NaOH)。
附件: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中心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六、在2018年6月4日9:00起至2018年6月8日17:0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时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2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6月28日时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2楼)
十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以下网站及报刊公布:
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②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gzg2b.gzfinance.gov.cn);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④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zfsjl.com)。
十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②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gzg2b.gzfinance.gov.cn);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④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zfsjl.com)。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83383274 电话:020-85806346
传真:020-83385419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东路1226号万胜广场C塔6-7层
邮编:510180 邮编: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