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服务相关的招标备案手续已办齐。为了获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方案及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承包人。现对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服务
二、项目编号:JG2019-0062
三、招标人:永利yl23455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20-85806344
四、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 020-38730952-8008
五、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1)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拟在从化区鳌头镇潭口村建设第二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模为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3000吨/日,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8万吨。
2)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项目:拟在从化区鳌头镇潭口村建设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项目,规模为日均处理餐厨垃圾量100吨处理(分为两期建设,一期50吨/日,二期50吨/日)。
2、招标范围:环评技术服务范围具体应包括(或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环评导则的要求完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数据满足环保部门的审批要求;
2)收集本技术服务需要的各项基础资料,进行选址合理性论证;
3)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最新的环评导则的要求编制环评报告书;
4)编制公众参与调查方案,办理公众参与公告,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公众参与咨询会及听证会等,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5)组织环评报告书的专家评审会;
6)协助采购人完成环评文件报审报批的各项手续和其它相关工作,取得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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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费用 |
公参工作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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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 |
200.00 |
60.00 |
260.00 |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
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 |
70.00 |
20.0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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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单位:万元) |
350.00 |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包括总价和各分项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公参工作费为非竞争性报价部分,投标报价时,此费用不得改变或浮动,由投标人计入投标报价中。按工作实际开支结算。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包含建材火电类别为甲级)。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明材料(登记证明材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数据中心查询结果的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限定联合体单位不能超过两家。
6.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为主办方,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6.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以主办方为准。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以下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如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
(3)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会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手续。缴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绑定项目保证金。
3、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文本为准。
九、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永利yl23455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新港东路1226号万胜广场C塔6-7层
异议受理电话:020-85806344
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9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和报名时间不少于5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二十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永利yl23455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5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在参加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服务(招标编号: )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中,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
1.我方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通投标,不出让/出借投标资格/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我方名义投标,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2.我方保证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完整、真实和准确,不存在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形。
3.我方保证接受招标人的招标监督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调查并协助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情况。如果拒绝调查,则视为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不真实,我方同意招标人直接按照我方提供虚假投标文件处理,并且我方自愿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不利后果及相应的责任。
4.我方承诺若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或存在围标、串标、廉洁方面的问题或存在商业贿赂或存在围标串标,或者在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拒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存在违约、擅自解除合同等情况的,一经招标人认定,我方同意被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纳入采购黑名单从而丧失本项目及今后任何项目的投标资格,自愿放弃本项目及今后三年内或永久放弃参与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6.我方承诺并同意下列情况发生时,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 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放弃或单方面修改其投标;
(2) 我方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对我方投标报价错误的修正案;
(3) 因我方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4) 我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
(5) 我方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6) 我方存在围标、串通投标等情况的;
(7) 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我方承诺我方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
(3) 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4) 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的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5) 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若我方违背了上述任意一项保证/承诺,我方将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中标无效、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单方解除合同、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接受公开通报、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等。
投标人名称:(盖 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协议书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服务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招标人名称) 的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服务(招标编号: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订立和履行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服务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版本与 (合同签订单位名称) 订立合同,且不提出无理的附加条件或擅自要求更改合同内容。
2.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本项目,也不得将本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或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并且/或者解除合同;
2.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方式为履约保函的,则有权要求担保方支付担保金额),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有权要求本公司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有权要求本公司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三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投标;
4.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5.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年 月 日
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
若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中标无效、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单方解除合同、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接受公开通报、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等。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