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一分厂、二分厂墙面和楼地面涂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一分厂、二分厂墙面和楼地面涂装项目
二、招 标 人: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联 系 电 话:020-8580634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工 联 系 电 话:020-38730952-8008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
四、工程规模:将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一分厂、二分厂原设计部分区域的水泥砂浆、混凝土楼地面涂装为环氧地坪漆、墙面涂装无毒防霉墙面漆,以达到净化、美化、亮化的效果。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每个分厂需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令开工时间后90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与验收)内完成本项目施工与验收。
七、项目编号、招标控制价、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GDYNZB2019-039;
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21.81万元。其中一分厂最高限价人民币318.92万元,二分厂最高限价人民币402.89万元。
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一分厂汽机房烟气间、锅炉房及出渣通道、卸料平台、部分楼道等区域的楼面、地面做环氧地坪漆及墙面涂装无毒防霉墙面漆,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二分厂汽机房、烟气间、锅炉房及控制室周边锅炉房区域、部分楼道等区域的楼面、地面做环氧地坪漆及墙面涂装无毒防霉墙面漆。(详见各分厂的技术需求书)。
八、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4月26日15时00分至2019年5月21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投标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6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2.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5月21日9时00分。
2.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9时30分。
2.3开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9时30分。
2.4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2.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交承诺书(格式自定)及距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半年社保证明);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面积8000㎡及以上或中标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地坪漆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时间、面积或金额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协议)为准,如没有施工合同,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项目的面积或金额,请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评审。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3)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4)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5)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投标人须承诺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9、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招标人或其集团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期限期内)(具体名单可查询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新闻中心>>招投标信息>>被我司拒绝投标报价的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以开标当日更新的名单为准)。
十、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20-85806346;
地 址:广州市新港东路1226号万胜广场C塔6-7层
十二、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十三、其他事项:
十四、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现金缴纳),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收据。
3、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①.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②.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③.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④.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 标 人: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4月26日